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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课程设计的规定

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课程设计的规定

 

目的与要求

课程设计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课程教学的深化和延伸,也是进行基本训练的主要方式之一,对培养学生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实际动手能力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进一步规范课程设计,明确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课程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质量不断提高的保证。各教学部门对课程设计工作应坚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不断改进的原则予以安排、部署和实施。

设计准备工作

1.教学部依据培养计划、教学进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安排和要求,在课程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编制实施计划,包括设计题目、设计内容、设计任务量、设计要求、进度安排、参考资料目录、答辩方式和考核方式等,经教学部门审核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2.教师应于课程设计开始前一周与教学部门协商确定设计教室。

设计题目、进度和质量评价标准

1.选题原则

1)教学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课程设计的目的。

2)题目的难度,广度要适宜,能使学生在计划安排的时间内完成所规定的任务量。

2.课程设计的内容

1)设计型

a.学生应按要求编写出设计计算说明书,指出所用公式,系数来源及理由,分析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b.完成一定的图纸质量,图纸的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专业设计的要求。

2)实验型

应按课程要求用科学实验的方法进行,其实验方法正确并可重复,能独立制定实验方案,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和设计计算能力。

3)计算型

具有设计方案和逻辑框图,其计算内容有一定的专题性,参数合理,计算方法正确,完成一定数量的上机及编写出一定数量的程序。

3.进度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并以下列工作任务安排进度:

1)布置设计任务、制定课程设计进度计划,学生熟悉设计课题。

2)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a 整理、编写设计说明书。

b 教师审阅设计,学生答辩

4.设计的质量标准

1)学生应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各项要求和任务。

2)课程设计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前言

b 基本原理

c 设计计算书或实验报告等

d 结论

e 图纸(框图、流程图等)

f 参考资料

课程设计报告书书写工整,文句通顺,精练,逻辑性强,图纸和曲线的绘制应符合规范。

指导教师职责和学生的要求

1.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选择设计课题,拟定课程设计指导书(包括课程设计目的、内容、进度、成绩评定等)并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课程设计开始第一天,教师应召开全体参加设计的学生会议,发放设计任务书,讲解分组情况、设计要求、指导时间、进度安排、注意事项、答辩形式、考核方式等,并检查学生准备情况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说明要达到的要求,提供参考资料、课程设计指导书及考核标准。

3)坚持教学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让他们独立完成设计所规定的任务,以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在指导方法上,应立足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对优秀学生要发挥其创新能力。课程设计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每天指导时间不得少于五小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前报教学部门批准。在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考勤、答疑、个别辅导、进度控制、质量检查和仪器设备的保养等工作,并记录每天的指导时间。

4)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严格组织纪律、教书育人。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规定,严格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如发现抄袭和代作等情况,应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拒不改正者,经院(系)教学主任批准,可停止该生参加课程设计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认真审查学生的全部设计文件,就设计情况及学生在课程设计期间的表现等问题写出评语并做好总结。

6)课程设计进行中,教师应按时到设计室进行指导,要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解决。

2.对学生要求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课程设计重要性的认识,自始至终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课程设计工作。必须完成规定的设计任务,不得申请减免设计任务。

2)培养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工作作风,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倡独立思考,刻苦钻研和创新精神。

3)严格要求、自觉遵守纪律。学生每天必须按正常上课时间到设计室进行设计,未经批准缺勤时间累计超过实际设计时间的20%者,不得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因病缺勤时间累计超过实际设计时间30%者,应停止设计,不记录成绩,随下一年级重做。对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设计天数四分之一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该生设计成绩在原定成绩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者,经教学院长(主任)批准,设计成绩可下降二个等级,直至取消其课程设计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学生在设计室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和使用收音机、录音机等,不得做有碍他人进行设计的事情。对屡次违反规定不听劝阻者,经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可停止该生参加课程设计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学生应保持设计室清洁,每天要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

6)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定的设计任务,不得申请减免设计任务量。

答辩与考核

1.课程设计答辩前,指导教师认真检查学生完成设计的情况,汇总考勤结果,按规定审查答辩资格。对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应通知本人。

2.指导教师提出答辩教师名单及答辩安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通知答辩教师和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3.答辩教师应依据课程设计的要求,认真审查学生设计质量,结合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按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4.课程设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成绩单应于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报送学院教学管理部门。

5.指导教师应在课程设计结束后向教学部门提交有关指导过程的原始情况记录,并统一归入教学部门教师业务档案。

其 他

1.课程设计结束后,学生所做的设计计算说明书、绘制的图纸、编制的软件、撰写的论文、制作的模型(实物)等由教研室负责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此后教学部门可根据需要保留一部分,其余的自行处理。

2.课程设计教师所需费用由教学经费内列支,学生所需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3.课程设计结束后,学生应清扫教室,并办理退还手续。教师要清理学生借阅的图书资料和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如有丢失和损坏的,应及时查清原因,妥善处理。

4.课程设计进行过程中,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至少进行二次检查,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学院教学领导要随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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